摘要
职位数量: 5
招聘人数: 7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5-27 17:00
工作地点: 成都
公告详情
因业务发展需要,青白江区清泉镇公立中心卫生院拟面向社会招聘7名编外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院内自主招聘,招聘的人员按合同制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信息速览
招聘岗位
外科医师2名
五官科医师1名
影像医师1名
中医医师1名
护士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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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涉嫌违法违纪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及医疗机构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健康状况:身体健康,能胜任拟聘岗位工作。
专业要求:具体专业条件详见上图。
学历要求:具体学历以及报考条件详见上图。
职称要求:具体职称条件详见上图。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报名方式
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工作将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具体面试时间,我们将会以电话形式通知。
请有意应聘者准备好
招聘报名表(下方扫描二维码下载),个人简历,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岗位所需资格证书扫描件、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学信网验证报告,官方网址:https://www.chsi.com.cn/),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电子版等资料发送至我院邮箱。
邮箱地址
qqzglzxwsy@163.com
注: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统一打包命名为报名岗位+姓名+职称发送至相应报名邮箱。报名有效期以投递时间为准,材料不齐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0日9:00-2025年5月27日17:00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方式:13684039914
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实操考核等三种方式进行,根据实际需要任选择其中二种实施。本次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笔试+面试考核方式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采取面试+实操考核方式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操考核成绩×50%。
(一)笔试
对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30人,且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5:1的岗位通过笔试的方式确定面试人员(集团中医医院、集团清泉医院和集团红阳医院三家单位护士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合并计算)。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通过报名邮箱发放笔试通知书。
1.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2. 笔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 笔试结果: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入围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如与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全部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通过报名邮箱发送面试通知书。
1.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 面试方式及内容: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单位考核小组实施考核,主要测评考生的仪表仪态、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临场应变能力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人员准备PPT介绍,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
3. 面试结果: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根据面试分数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进入岗位实践操作考核环节,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实践操作考核环节。
(三)实践操作考核
应聘者根据报考岗位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进行为期2天的实践操作考核,未经同意,逾期未进行实践操作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实践操作主要考核考生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及技能、实际工作能力、职业道德修养等。实践操作成绩满分为100分,凡实践操作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体检
1. 根据折合后总成绩按考生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费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我省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按照招聘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者由区中医医院集团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qbjzyy.cn/)“人事招聘”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规定递补。
凡经考核合格被聘用的人员,由聘用单位为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规定递补。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我集团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1539006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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